2018年12月24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fā)布《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其中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的進口暫定稅率被取消,恢復執(zhí)行最惠國稅率,并從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圖為財政部網站截圖
2018年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進口暫定稅率整理
據電池中國網整理,2018年,進口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單體和系統分別執(zhí)行8%和10%的進口暫定稅率,而最惠國稅率為12%。換句話說,也就是一周后,8%和10%的進口暫定稅率將被取消,如果進口日韓等國外動力電池企業(yè)的電芯產品,將按照12%征收進口關稅。可見進口動力電池單體電芯進口成本將有所增加。
2018年與2019年動力電池進口關稅調整對比
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yè)協會秘書長劉彥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中國鋰電池產品進口數量較少,相對而言出口的數量較大;同時,進口產品主要涉及3C類產品,新能源汽車用動力電池的進口數量本身就很少。
同時,盡管目前我國動力電池產能存在“結構性過剩”,而日韓等動力電池企業(yè)也多為高端產能,但鑒于動力電池產品進口量不大,因此他認為本次關稅調整對動力電池“結構性過剩”的產業(yè)格局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對于日韓企業(yè)已經開始的中國布局,劉彥龍認為,目前日韓產品受補貼等政策影響,并未大規(guī)模進入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因此本次關稅調整對這方面的影響不大。但對于2020年之后的“后補貼時代”,日韓等國外進口的動力電池產品價格是否會受到影響,還得看那時具體關稅的調整情況,但企業(yè)也一定要在其他方面做出相應調整。因此從2019年1月1日起,使用進口的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成本是否會更高目前還尚難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