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來縣村級光伏扶貧項目(第四批)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來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泰來縣。
2.2項目規(guī)模:代克村;東明村、繁榮村;二龍村;豐田村、街基村;好新村;合興烏諾村;和平村;河西村,黑帝村;宏程村;宏升村;建設村;寧姜村;三合村、哈拉村;山頭村;四間村;太平村;同合村;同樂村;先進村;新江村;雄壯村;長勝村,共計建設9.2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
2.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17年9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7年11月14日,工期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完成工程量清單所含全部內容。
2.5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獲取招標文件的先后順序為準)。
3.4本次招標要求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本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所有招投標活動,投標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代替擬派項目經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本人身份證、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證企相符)及復印件(企業(yè)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一式兩份,其他證件復印件一式一份)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標段每套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需在中國建設工程物資集中采購平臺(網址:www.jsgccg.com)注冊、繳納平臺使用費后,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
聯(lián)系人:王艷李斌孫濤電話:0312-26646302664993
傳真:0312-2664993
郵箱:zb802521@163.com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