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對2019光伏新政征求意見,競價方案你讀懂了嗎?
光伏產業(yè)網訊
發(fā)布日期:2019-04-13
核心提示:
4月1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fā)了《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fā)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讓等待許久的光伏人看到了希望。
4月1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fā)了《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fā)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讓等待許久的光伏人看到了希望。
關于這一版征求意見稿,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時璟麗老師做了專業(yè)的解讀:
國家能源局今天就“2019風電、光伏建設管理要求”發(fā)布征求意見函件,一天內兩個函件(風光平價項目上報,光伏業(yè)界翹首盼的光伏補貼競價),先點贊!
個人理解重點:
(1)市場導向,除戶用和扶貧外,電站和分布式均競爭配置確定項目和電價(補貼);
(2)量入為出,2019年項目補貼資金總量30億元,項目分類管理,資金分類切塊;
(3)戶用7.5億元(350萬千瓦+一個月寬限期);
(4)競爭配置地方組織,上網電價全國排序一年一次;
(5)22.5億元支持競價項目,按修正后電價由低到高全國排序,直至出清,2019光伏價格政策尚未發(fā)布,但采用報價修正排序,I、II、III類資源區(qū)以及電站、分布式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區(qū)各類項目的經濟性和競爭力,與之前標桿電價、2月份座談會草稿的機制一致,有銜接和延續(xù)性;
(6)再次明確平價項目優(yōu)先,競價補貼項目隨后;
(7)嚴格預警管理,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為前提,土地或場地落實;
(8)明確建設期限,2019年補貼支持項目,需要在2019年內并網,未達到則并網最多延遲兩個季度且每季度電價降低1分/千瓦時……
文件內容豐富,總體機制思路基本符合業(yè)內預期,與2月份座談會征求意見一致并考慮業(yè)內反饋和聲音,規(guī)則明確,市場可期。
應該說,戶用相關政策已經非常清晰,補貼總量(7.5億元,3.5GW)比之前的征求意見稿有所增加,存量項目進入2019年補貼目錄,對老百姓的權益提供了保障。
關于地面電站、工商業(yè)分布式的競價規(guī)則,很多人覺得太晦澀,“根本看不懂。”為了幫助讀者掌握政策內容,作出合理報價,筆者與時璟麗老師溝通后,總結出以下要點,供大家參考。如有不當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1)對地面電站、全額上網項目電價的修正其實是補貼降幅,確保競價排序的公平性。在不同地區(qū)建設光伏電站的初始投資差別不大,通過修正,可以減少太陽能資源的影響,把競價排序拉到同一起跑線上。“如果不做修正,青海競爭力毫無疑問是最強的。”時璟麗說。
有觀點認為,在補貼資金總量有限的情況下,可以先在資源稟賦好、消納能力強的地區(qū)建設光伏電站,逐步推廣到光照資源不足的地區(qū)。至于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文件采納哪種意見,我們拭目以待。
(2)對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類工商業(yè)項目而言,煤電標桿電價較高的地區(qū)擁有先天優(yōu)勢,但申報電價時有一定技巧。
以山東地區(qū)某工商業(yè)項目為例,煤電價格0.3949元/kWh. 業(yè)主與投資方商定的折后用電價格可能是0.6元,也可能是0.7元,但申報電價只寫0.45元/kWh. 按照修正規(guī)則,得出的結果為0.45-0.3949+0.3=0.3551元/kWh,用這個比較低的電價參與排序,在競爭中占據一定優(yōu)勢。當然,如果這一電價順利入圍,全部發(fā)電量可以拿到的補貼依然是0.45-0.3949=0.0551元/kWh.
對于并非100%自用的,申報電價就是余電上網部分的價格,因此,要避免申報電價過低,影響總體收益。(友情提示:申報電價過高,可能無法進入補貼目錄哦,慢慢糾結吧)
(3)盡管精確到4位小數,但依然可能出現相同的修正后價格。國家能源局給出的解決辦法是,電價相同的項目根據各項目裝機容量從小到大排序,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國家確定的當年新增項目補貼總額限額為止。顯然,規(guī)模較小的項目更容易拿到國家補貼。